蒸汽 发表于 2010-3-10 20:12   只看TA 161楼
可能她是终于摆脱了处女身份,所以高兴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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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3-10 20:41   只看TA 162楼
看了大家回帖,都对这事很不满.着大学生的行为确实让人觉得不爽.但话说回来,没影响到自己的利益,别人的事情还真没啥太好插嘴的理由.怎么说这也是别人的事.而且看看西方特别是美国,现在这样的事太常见了.反对这么做的倒都是一帮福音教派的老顽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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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newmoon 发表于 2010-3-10 20:51   只看TA 163楼
改革开放带来的丰富的物质文明,但精神方面极度倒退。现在是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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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vel6163 发表于 2010-3-10 21:04   只看TA 164楼
这跟卖没啥区别,不过要价高点了.就是进去了再出来都不要那么贵啦.这女的想钱想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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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bylive123456 发表于 2010-3-11 00:09   只看TA 165楼
这女的不是什么好东西   法院不用理会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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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3-11 00:36   只看TA 166楼
强奸是刑事案件吧,不能像民事那样随便索赔吧,而且既然她自己说出来了,就是她并非不自愿,只要能让那警察作证,那女的不但拿不到50万,可能自己先被定罪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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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3-11 00:46   只看TA 167楼
都是没用的法条法规,大陆法系的弊端就是条纹有规定的就是犯罪,没有条纹规定的就是无罪,对于这些爱砖空子的人,就应该从新定义性侵犯,比如网友见面自愿和他去宾馆的发生性行为后应该取消罪状,因为这种自愿和男人上宾馆的人,法律为什么保护她,本身就是一烂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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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silly412 发表于 2010-3-11 01:02   只看TA 168楼
这年头 人的思想都扭曲了
荣辱早已经被金钱从王座上挤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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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3-11 01:02   只看TA 169楼
整个社会都在往一个怪异的方向发展
如此的脑残青年何止一个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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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A33660 发表于 2010-3-11 01:05   只看TA 170楼
现在的社会的女生已经不知廉耻到这个地步了么。悲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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